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3項規定「戶政機關應依據確定之選舉人名冊填造投票通知單,送由鄉(鎮、市、區)公所於投票日二日前分送選舉區內各戶」。準此本次高雄市第3屆市長韓國瑜罷免案投票通知單及罷免案公告內容,本所已於5/27日起依規定分送至家戶,如有疑問可電洽本所民政課(電話:07-2370411)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