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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業務O&A

    優先戶籍地分發?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6-01-01 00:00
    (1)貧困徵屬經高雄市政府(兵役處)核列甲級生活扶助戶者。(2)「因公死亡」官兵之獨子及於外島服役役男「因公死亡」,其兄弟入營服役者。兄弟已經在外島服役中之役男,可以檢附相關資料,在入伍後,呈報總部審查,結訓分發時,亦可優先以戶籍地分發。兄弟二人在營服役,先入營之役男未在戶籍地服役,後入營之役男,可以申請戶籍地分發。兄弟二人同時在外島服義務役,其中一人(離退伍時間六月以上者),可以申請調本島服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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