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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義務役在營官兵遭遇重大傷亡及時慰問?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6-01-01 00:00
    一、軍人在營死亡:國防部按其死因定作戰、因公、因病(意外)死亡,發給撫卹及善後處理費用,市政府對遺族亦有慰問金及善後處理費發給,目前標準為:作戰一二二七千元,因公一0二萬七千元,因病(意外)五二萬六千元(發給標準,依當年度規定辦理),其遺體或骨灰徵屬可選則自行埋葬或將骨灰寄厝軍人公墓,常年祭祀。另義務役國軍遺族於每年春節發給慰問金。二、軍人在營因公傷病殘,除國防部給卹外,市政府均發給一次傷殘慰問金,另一等公殘之退伍軍人,於每年三節再予慰問。三、軍人在營發生事故,徵屬如有疑問,可向軍方查詢,或請兵役處代為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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