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選單
:::

兵役業務O&A

    役男經徵兵檢查後,因身高、體重不合服役標準時,如何處理?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6-01-01 00:00
    依「體位區分標準表」身高、體重項次的備考欄規定:一、身高、體重二項入營前均以役男徵兵檢查時之實際測定值為認定標準,除役男於接到徵集令後,得依徵兵規則規定申請複檢外,其餘時間均不受理役男申請複檢。役男經徵兵檢查後,身高體重如產生變化致體位有所變更,依上述規定可於收到徵集令後,向戶籍所在地公所或縣(市)政府兵役單位申請複檢,由直轄市、縣(市)徵兵檢查委員會重新測量或洽送指定檢查醫院辦理複檢,並依複檢結果判定體位,再確定應否入營服役,及應服之役別。
    :::
    ▲開啟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