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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獼猴私養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6-06 11:01

農業部(原農委會)於111年9月30日公告臺灣獼猴為禁止飼養及輸入之動物,違反者將依動物保育法第8條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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