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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業務O&A

    役男徵集入營後因體格不合服役標準被驗退,其體位如何處理?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6-01-01 00:00
    (一)役男入營後身體健康狀況不合服役標準者,經訓練單位洽送指定醫院檢查確定後,應於三十日內予以驗退離營。直轄市、縣(市)政府接獲訓練單位出具之驗退證明書後,經審查無疑義者,即依體位區分標準規定予以判定體位;有疑義者,得洽送指定醫院再行鑑定,並將判定體位結果通知役男。(二)役男驗退後體位判為免役體位者,免役;判為替代役體位者,服替代役(民六十九年次以前之替代役體位役男,轉服補充兵役,受為期三十五日之軍事訓練);屬難以判定體位者,應再複檢一次以確定其體位及應服之兵役。(三)役男如需瞭解驗退之辦理時程,可向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兵役單位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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