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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宣導

    聯絡人:林娟萍       資料來源:新興區公所       聯絡資訊:marigeq@kcg.gov.tw       

     90年12月31日前領得使用執照之六層以上公寓大樓並報備成立之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消防設備維護修繕費用達100萬元以上~可向消防局申請改善消防設備貸款

    向消防局火災預防科(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19號1樓)書面提出申請,請洽承辦人07-8128111#2131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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