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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敬老卡申辦

    申請資格與內容

    一、自113年1月1日起,本市年滿65歲以上市民及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生日當月第1個工作日即可洽本市各區公所或社會局老人福利科辦理敬老卡申辦敬老卡,除享有免費搭乘本市公共車船(不含觀光路線)外,另享每年1,200點社福點數,可使用於高雄捷運及特約計程車。並自113年5月21日起開放社福點數搭乘臺鐵。

    • 113年1月起新辦票卡者其第一年按申辦票卡完成之月起,按月依比例計算社福點數,如:113年4月初次申辦者,113年以4至12月9個月之比例計算,即900點之社福點數,並自114年起享有1,200點之社福點數。
    • 於112年12月31日之前已持有敬老卡者,於113年1月1日起持卡至社會局或高雄市各區公所「過卡」即可完成社福點數設置,或於1月1日上午6點以後刷卡搭乘高雄市公共車船、捷運與輕軌,亦可完成社福點數設置。惟計程車刷卡票機尚無設定社福點數功能,務必於前述地點過卡或刷卡,才能使用社福點數搭乘計程車及台鐵。
    • 社福點數使用範圍及方式如下:

    使用範圍

    扣抵方式

    高雄市區公車/公路客運(不含觀光路線)

    不扣點(即免費搭乘),但仍需依業者規定刷卡完成交易。

    高雄市營渡輪(不含觀光路線)

    不扣點(即免費搭乘),但仍需依業者規定刷卡完成交易。

    高雄輕軌

    不扣點(即免費搭乘),但仍需依業者規定刷卡完成交易。

    高雄捷運

    每次依實際搭乘半價扣點。

    特約計程車

    每次扣抵50點。

    臺鐵(113年5月21日實施) 每次依實際搭乘半價扣點,最高扣抵50點。

    備註:

    1.特約計程車:指與本府交通局簽訂使用敬老卡計程車隊契約所屬之計程車。

    2.點數使用規則如下:

    (1)如票卡有社福點數者,應先扣抵點數,不足額部分再扣抵卡片儲值金或以現金支付。

    (2)使用敬老卡搭乘特約計程車,應洽各特約計程車業者預約,並應說明欲使用敬老卡付款,俾利業者安排特約車輛提供服務。另敬老卡社福點數及卡片儲值金應足以支付當趟次車資,否則應以現金支付當趟次全額車資。

    3.有關使用範圍如屬老人福利法第25條所定優惠項目,於1,200點社福點數用畢後,仍享有原半價優惠。

    4.臺鐵:

    (1)適用起訖站其中一站為高雄市轄內之車站,包含大湖、路竹、岡山、橋頭、楠梓、新左營、左營、內惟、美術館、鼓山、三塊厝、高雄、民族、科工館、正義、鳳山、後庄及九曲堂等18站。

    (2)適用車種依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比照電子票證適用範圍內乘車,除觀光列車、團體列車、太魯閣列車、普悠瑪列車、3000型自強號及其他臺鐵指定列車(具專屬性及不發售無座票之列車)之外,不限搭乘車種,如搭乘對號列車不另行劃座。

     
    • 持敬老卡搭乘特約計程車,請先電話或APP預約車輛,並說明以敬老卡支付款。特約計程車隊聯絡資訊如下:

    特約車隊

    叫車專線

    申訴專線

    台灣大車隊

    55688(手機)
    40-588-888(市話)

    使用APP叫車

    55688(手機)
    40-588-888(市話)

    Yoxi車隊

    02-7730-1777

    使用APP叫車

    02-7730-1777

    凱旋大都會車隊

    55178(手機)

    55178(手機)

     
    二、如為遺失、損毀等人為因素重新辦卡,先洽一卡通票證公司(07-7912000)掛失後,至本市各區公所及各捷運站申請自費二次辦卡。
    三、至本市各區公所或社會局申請自費二次辦卡,現場繳納100元製卡費即可領卡。如於各捷運站申辦,製卡時間約10天。(如遇假日及國定假日則順延)。

    應備文件:身分證、一年內半身二吋彩色照片1張、印章 (注意:55至64歲原住民須另附戶口名簿、二次製卡需另附金融存簿、代辦則須另附代辦身分證及印章)

    承辦單位:本市各區公所社會課

     

    注意:​

    1. 委託他人辦理申請者,應填具委託書;受委託人並應檢附個人身分證明文件。

    2. 優惠票卡以每人申辦一張為限,同時具備二種以上票卡(敬老卡、博愛卡及仁愛卡)之申辦資格者,由申請人自行選擇後,擇一辦理。

    3. 如為遺失、損毀等人為因素重新辦卡,先洽一卡通票證公司(7912000)掛失後,至本市各區公所及各捷運站申請自費二次辦卡。二次以上製卡者需現場繳納100元製卡費並需檢附申請人郵局或金融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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